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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公告「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一案,符合資格者請於9月23日前提交申請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彙辦

{{ $t('FEZ002') }} 註冊組|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807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
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本案助學金分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
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 000元整)。
三、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定、
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本案詳細資訊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查詢,網站提供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供參考。
五、請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證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
六、請符合資格者於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前,提交下列表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彙辦,以利後續陳送本市中心承辦學校萬興國民小學:

(一)申請表(115學年度版):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需黏貼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二)學生簽單(資料提交後由學校產製):完成系統學生資料填報,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或蓋章。
七、符合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形,請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替代該生證明文件。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莊仕安專案教師,聯絡電話2938-1721轉分機142,電子信箱:wanhsing.cy@wxes.tp.edu. tw。
九、檢附「助學金申請表」、「助學金申請表(特殊狀況申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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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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