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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現職懷孕員工產前及孕期健康檢查之補助範圍補充說明

{{ $t('FEZ001') }} 吳仲立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本府115年4月16日府授人給字第1153002946號函計達。

二、按本府前函所示,核發旨揭補助需符合下述要件: 

(一)補助對象: 

1、本府各機關現職懷孕員工【含公(政)務人員、教 師、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察、聘用人員、約僱 人員及臨時人員】。 

2、前開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均含本府部分經 費進用及全額接受本府以外機關委託或補助經費進用 人員。 

(二)補助期間為前項人員自持有「孕婦健康手冊」起至分 娩、早產或其他原因終止妊娠狀態之日止。

(三)補助範圍為符合前2項要件人員於合法醫療機構實施之產 前健檢。 

三、爰,自本府115年4月16日函發以後,本府各機關員工符合 前述補助對象,於補助期間內施行之產前及孕期健康檢 查,得依本府115年4月16日函規定,檢據申請補助。 

四、另檢附修正「臺北市政府115年4月16日府授人給字第 1153002946號函之案例說明」1份,請參考上開修正後案例 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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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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