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 宣布是日起禁止使用廚餘養豬,有關各校營養午餐廚餘, 依廢棄物清理法委託合格業者處理廚餘,並配合環保主管機關防疫因應措施清運處理。
一、宣導廚餘減量及正確回收觀念:「惜食減 量,減少廚餘產出」、「生豬肉、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餘桶,請併入一般垃圾」、「熟廚餘瀝水後再丟」之觀 念,落實正確回收。
二、掌握廚餘流向,建立合作機制:
1、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提供3處集中焚化廠,可於114年10 月23日至29日期間(北投廠10月25日暫停營運),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填妥廚餘進廠遞送聯單後,自行或委託合法清除機構緊急將養豬廚餘送至內湖、木柵或北投垃圾焚化廠傾卸銷燬。
2、如有廚餘處理相關問題,可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 科,27208889轉7284、7291蔡先生、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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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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