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吳仲立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750號函 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 任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請詳參前開國教 署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4月 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 承辦人信箱(e-mail),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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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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