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最新公告

轉知特定人行道及停車場自115年3月1日起列為全面禁菸場所

{{ $t('FEZ002') }} 衛生組|

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預告自 115年3月1日起,下列地點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禁菸範圍

  1. 國立臺灣大學男生舍區正門前人行道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50號)

  2.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臨中山區建國北路2段96巷之人行道

  3. 上述地點之委外經營停車場(含退縮地)

⚠️ 違規罰則

自115年3月1日起,如於上述禁菸場所吸菸,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 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預告期間

本案預告期間至 115年2月16日止
如對公告內容有相關意見或建議,請於公告刊登市府公報後7日內(預定115年2月10日刊登)提出。

相關公告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https://health.gov.taipei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23|

{{ $t('FEZ005')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