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教組|
(一)研習對象
1、本市112學年度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學校,請薦派特教組長、業務承辦人員或方案教師至少1名。
2、本市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之特教組長或特教教師。
3、對本研習感興趣之教師。
(二)研習時間及課程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
(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28日(星期日)止,請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報名及查詢錄取狀況(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研習核准文號:1130329075)。
二、本市112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辦理學校薦派參加研習教師,同意核予公假派代登記;經學校同意參加研習教師,同意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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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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