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KTSIW112
{{ $t('FEZ002') }} 衛生組|
一、依據本處教育訓練計畫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
二、研習目標:認識臺灣能源轉型與從環境教育出發瞭解能源企業的社會責任。(詳見附件1、2)。
三、研習日期:7月1日(星期三)。
四、研習對象:參加過本處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班、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等人員或對環境教育有興趣同仁。
五、調訓方式: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6月16日前至「實體班期人事登入系統」(網址:http://dcsdcourse.taipei.gov.tw/personnel_login.php )完成班期報名作業。
六、研習訊息將逕以E-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機關人事人員,請多加留意。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研習訊息惠請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
七、實體課程教育訓練教材置於:登入「臺北e大」-「實體班期專區」-「29學員專區」-「29C講義下載」,參訓人員請於上課前瀏覽或下載,上課當日不提供講義。
八、旨揭班期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公務人員者,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
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及保障個人健康安全等考量,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依「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規定,若學員被認定「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14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等對象者,於規定防治措施期間,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並嚴禁至本處參訓。
(二)另依發佈之「因應武漢肺炎臺北市政府活動辦理規範」,於國內疫情流行期間,為保障「慢性病者、孕婦、其他免疫力較弱」等同仁健康,原則禁止是類人員報名參訓。
(三)如有前述(一)、(二)情事者,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取消參訓)或請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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