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及報名方式等請參附檔
申請須知:
1.申請對象:全台灣國小、國中申請,以校為單位提出,將甄選18 所學校辦理。為使本計畫課程能確實落實,申請者須為實際參與的教學者。
2.實施班級:每校1-2 個班級,以106 學年度就讀4 年級至9 年級的班級。
3.教學團隊:組成至少3-6 人團隊,其中必含實施班級導師、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或資訊老師,且需一半以上的成員共同任教於同一個班級。
4.行政支持:
a. 優先排課:參與團隊需共同任教於參與班級,且每週兩節連續空堂可相互討論課程,請校方協助參與團隊優先排課,以利本計畫課程執行。
b. 公假派代:廣達設計學習計畫將會針對參與教師辦理教師工作坊、學生體驗學習、期中交流座談、成果展暨交流論壇,請校方針對參與教師協助公
假派代。
c. 點子實驗室: 學校須提供一個專屬空間,為參與教師團隊、執行班級學生用以討論、陳列歷程或作品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