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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研習資訊

104年度臺北市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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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104年度臺北市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目的:

(一)推展傳統民俗技藝,傳承花燈製作經驗。

(二)增進教師花燈製作知能、教學與評量能力。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五、      研習時間:1040706星期一0712星期日,共計一週

六、      研習地點:雙園國中4樓花燈教室(北市萬華區興義街2)

七、      研習梯次及招生對象:

(一)  初級班(30人):個人創作一件作品

1.  未具花燈製作經驗或稍具工藝教學基礎者,本市(在臺北市內學校即可,含市立、私立、國立等校)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藝術之教師(含退休老師)優先錄取。

2.  初級班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報名,惟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優先錄取。

3.  曾參加本局舉辦之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研習課程者,請報名進階班課程,未曾參加過初級班者,優先錄取。

(二) 進階班(30人):團體創作一件作品

1.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退休教師)曾參加過初級班者優先錄取,需附花燈相關研習證書。

2.  已具花燈製作經驗或具工藝教學基礎者,本市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藝術之教師優先錄取。進階班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報名,惟需附指導學生參與競賽得獎之相關資料。

3. 除已報名教師人數外,尚有名額時,得斟酌錄取本市學校學生家長,需附花燈

相關研習證書。

4.  未符合以上資格誤報進階班課程者,本局有權逕予調整梯次。

5.  為推廣傳承花燈技藝,參與本課程者結業後均需指導學生參加2016臺北燈節個人組或團體組競賽,指導學生參賽或自行參賽作品得獎者,依相關規定敘獎。


八、      研習內容:

(一) 初級班:花燈之設計、製作要領與實作(詳如課表,請自備工具)。

(二) 進階班:團體主題花燈之設計與實作(詳如課表,請自備工具)。

(三) 自行準備工具:尺、筆、筆刀、剪刀、斜口鉗、老虎鉗、尖嘴鉗、剪線鉗(剪斷鐵絲用)、十字起子、剝線鉗、絕緣膠帶、熱熔膠槍、膠條(2030條)、吹風機、彎剪刀(醫療儀器行購買)、(國畫顏料、壓克力顏料、布染料)任選一種、彩繪用具等。

九、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073日(星期五)止。

十、      報名方式:

(一)  臺北市請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登錄(http://insc.tp.edu.tw/)。

(二)    外縣市請傳真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02-2309-2941,洽詢電話:2303-0827131訓育組黃嘉德組長。

十一、   研習經費:

(一)  初級班:由104年度推展民俗藝術相關經費全額負擔(不含特殊布料或裝飾用品)。

(二)        進階班:由104年度推展民俗藝術相關經費全額負擔(不含特殊布料或裝飾用品)

十二、   研習時數:凡全程參與課程並完成研習作品者,核發教師研習時數43小時暨研習證  書乙張。

十三、   花燈作品處理情形:

(一)  凡參加研習學員之花燈作品請務必完成並測量作品之長寬高(公分),承辦單位-雙園國中將彙整成果照片置放校網。

(二)  所有作品(本市、其他縣市學員作品)均必須由研習承辦單位聯繫燈節展出之學校於「2016臺北燈節」教師花燈觀摩區中展出。未展出作品學員由本局函請任職學校敘明原由。

(三)  本次研習作品本局享有無償使用權,作品於展出期間,無法轉至其他地區,並於展出結束後方可領回。

(四) 本次研習作品若未能於研習期間完成,需要取回自行製作者,請填寫切結書並繳回承辦學校,另未能於繳交期限內繳回作品時,由本局函請任職學校敘明原由,並請承辦學校追回。

 

十四、   獎勵辦法:

(一) 參加研習成績獲佳作(含)以上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乙張;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各校應於獎狀頒發後兩個月內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本局不另函通知。)

(二) 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統一由本局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十五、  請假規定

(一) 凡經錄取之學員一律核予公假(課\校務自理)。

(二) 為珍惜公務資源,請假(曠課)時數超過總課程1/5以上並完成作品者,核實發予研習時數,但不予核發研習證書;超過總課程1/3以上者,應由任職學校敘明原由函報本局。

十六、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花燈製作教學研習課表(初級班)

日期

星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備註

07/06

08301000

1.花燈研習學員報到

2.始業式

教育局長官

郭姿秀校長

 

10301130

1.花燈今昔演變與傳承

2.花燈研習初級班課程介紹

3.花燈製作材質演進與製作工具介紹

4.題材選擇與設計繪製骨架參考圖

林玉珠、王蓓蓉

12301530

1.包紙鐵絲骨架紮製法

2.示範紮製技巧

3.幾何造型的運用及小提燈的設計製作

林玉珠、王蓓蓉

07/07

08301130

1.立體結構成形法

2.成形法實作示範

3.骨架支撐要領示範

林玉珠

王蓓蓉

 

12301530

1.紮製骨架實作

2.示範各種紮製法

3.分區指導1

林玉珠

王蓓蓉

07/08

08301130

1.骨架實例講解

2.燈光配置工具介紹與使用方法

3.燈光取材及省電燈泡與LED、端子的使用介紹

林玉珠

王蓓蓉

 

12301530

1.燈光基本配置方法

2.造型、彩色燈光運用法

3.燈光配置示範

4.燈光配置實作

林玉珠

王蓓蓉

07/09

08301130

1. 裱糊材料的選擇與運用

2. 環保素材之運用

3. 裱糊之要領

林玉珠

王蓓蓉

 

12301530

1.裱糊實作示範

2.環保素材運用示範

3.分區裱糊實作指導

林玉珠

王蓓蓉

07/10

08301130

1.裱糊實作

2.示範不同造型裱糊技巧

3.彩繪與裝飾之運用

林玉珠

王蓓蓉

 

12301530

1.彩繪顏料的選擇與運用

2.示範染料彩繪方法

林玉珠

王蓓蓉

07/11

08301530

1.裝飾材料選擇與運用

2.加緊製作

3.繼續實作並補充所需各項材料

林玉珠

王蓓蓉

 

07/12

08301130

1.  修飾作品

2.  測試作品電源

林玉珠

王蓓蓉

 

12301530

1.佈置會場

2.互相觀摩與講評

3.座談會、結業式

教育局長官

林玉珠

王蓓蓉

林玉珠﹕中華花燈藝術學會創辦人、台灣花燈國際發展協會執行長、推廣花燈教學、全國花燈競賽評審。

王蓓蓉:台灣花燈國際發展協會常務監事、推廣花燈教學、仁愛國中花燈社講師。


花燈製作教學研習課表(進階班)

日期

星期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

備註

07/06

08301000

1.花燈研習學員報到

2.始業式

教育局長官

郭姿秀校長

 

10301130

1.進階班課程介紹

2.討論分組

3.主題花燈之訂定

4.題材選擇與設計

李冠毅

莊雅婷

12301530

1.認識骨架結構與支撐法

2.慢速馬達簡介

3.動態的骨架結構法

4.繪製骨架設計圖

李冠毅

莊雅婷

07/07

08301130

1.紮製骨架

2.動態部分骨架紮製法

3.花燈支撐部位之設計

李冠毅

莊雅婷

 

12301530

1.骨架紮製示範

2.骨架紮製實作

3.分區指導

4.骨架實驗介紹

李冠毅

莊雅婷

07/08

08301130

1.骨架實作指導

2.各種燈光材料及省電燈泡與Led的介紹

3.跳機的種類與運用

4.串連與並連之運用

李冠毅

莊雅婷

 

12301530

1.燈光配置示範

2.串連與並連示範

3.燈光配置實作

4.燈光實作示範

李冠毅

莊雅婷

07/09

08301130

1.花燈裱糊材料選擇與運用

2.各種材質裱糊的要領

3.秀士布與彈性布裱糊技巧

4.糊實作

李冠毅

莊雅婷

 

12301530

1.裱糊實作

2.分區指導

3.分區示範

李冠毅

莊雅婷

07/10

08301130

1.裱糊實作

2.彩繪與裝飾之運用 

3.彩繪顏料的選擇

4.示範染料彩繪方法 

李冠毅

莊雅婷

 

12301530

1.分區指導實作

2.示範各種飾材使用辦法

李冠毅

莊雅婷

07/11

08301530

1.加緊製作

2.分組指導

李冠毅

莊雅婷

 

07/12

08301130

1.修飾作品

2.測試作品電源

李冠毅

莊雅婷

 

11301530

1.佈置會場

2.互相觀摩與講評

3.座談會、結業式

教育局長官

李冠毅

莊雅婷

 

李冠毅:現任臺灣花燈國際發展協會理事長、全國花燈研習講師、全國花燈競賽評審。

莊雅婷:臺灣花燈國際發展協會創始會員、全國花燈競賽評審。


104年度臺北市各級學校教師民俗藝術花燈研習報名表

   

 

服務機關

 

   

 

聯絡方式

  住家:

*學校:

*手機:

*電郵信箱:

聯絡地址

□□□

報名班別

□初級班

※報名初級班者,請於報到時繳交材料費1000元。

□進階班

※報名進階班者,請連同報名表傳真相關研習證書或指導學生參賽資料,材料費由教育局支應。

 

填表日期:                 

 

填表人簽名:

 

 

 

 

※臺北市學校退休教師、臺北市學校學生家長及非臺北市教師請填妥此表後,傳真02-2309-2941  訓育組 收。

 

授 權 同 意 書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享有無償使用104年度臺北市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作品之權利,並得以下述方式利用:

1、                得以公開展示、重製、推廣、公布等方式利用作品內容;

2、                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

3、                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等行為。

□同意

□不同意

此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立書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連絡電話:

    址:

中華民國        

※臺北市學校退休教師、臺北市學校學生家長、非臺北市教師請填妥此表後,傳真02-2309-2941  訓育組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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