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OJSG104
{{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試辦計畫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
北市教綜字第10435609500號函訂頒
一、緣起
根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104年1月甫出版之臺北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究案,提及教師生涯發展之研究,教師專業發展到「穩定」期或「沉穩或保守」期(教學4至6年間),應發展具可重生性或可跳躍不同階段的教師生涯發展(Fseeler,1992; Huberman,1992)。闡述了教師對於教學的熱忱以及提升自我精進的重要性,並成為各國政府努力的方向。
參考美國及英國政府,近年對教師採取兩種方向,一是對教師就業力的品質維持,即教師必須持續具有基本教學效能的知能;另一方向則是激勵教師的尊榮獎勵,以提升教師發展力。如英國即有高階技能教師(Advanced Skills Teacher, Ast),係指具有教學技能與經驗,並提供本校與他校教師學習之教師。藉由其自身教學品質和支援同儕的專業發展,約有5分之1的時間需花在協助本校和他校同儕之專業成長。
歸納相關研究及文獻之探討,根基於教師專業社會學,支持教師仰賴專業知能的交換,以形塑教師行業的價值;教師教學知能成為專業的資產及教師專業知能的維護由證書來展現。另根基於教師學習心理學,支持教師透過專業學習模式的轉變,促進其內在學習,且須有教師專業學習的系統網路來鼓勵教師不斷精進。
結合市長新政均優質化高中職及推動實驗教育與創新教學,本局亦希建立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教師激勵專業發展系統,以開展多元、卓越、創新、前瞻的臺北新教育,爰本局特訂定本(104)學年度試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計畫,希遴選優秀之教育人員,擔任特聘教師,以發揮校際教學輔導與教學結盟功能,發揮亮點課堂分享及觀摩效益,促進各校專業師資流動,以協助各校發展創新及實驗課程。
二、目標
(一)建立本市特聘教師人才資源庫,促進校際資源分享與人才交流,發揮校際教學輔導與教學結盟功能。
(二)建立教師合作團隊,創新及精緻化學校課程與教學。
(三)多元媒合教師專長與學校需求,發展教學創新與教育實驗,促進學校優
質化、特色化及多元化。
三、 特聘教師任務
教師於申辦學校進行一學年之蹲點服務,與申辦學校教師共組合作團隊,協作工作包含:
(一)進行創新、實驗或專長教學
(二)發展活化、亮點與領先課程
(三)研發教材與評量實作
(四)進行教育研究與專案研究案。
四、方案申辦學校
(一)係指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發展學校課程教學,向本局申辦各項課程教學實驗與創新計畫者。
(二)方案申辦學校得依各項計畫申請之需,選用特聘教師納入方案申請。
五、試辦期程:104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六、特聘教師遴聘:本要點所稱特聘教師係指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一)特聘教師遴聘條件
1.基本資格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
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3)教學服務表現良好,具教學專業知能及工作熱忱者。
2.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
(1)近5年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教師會super教
師、power教師、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
現及貢獻。
(2)近5年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
如發表期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3)近5年曾參與本局教學輔導團,服務表現良好。
(二)特聘教師遴聘標準
1.專業素養:含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課程發展與評量探究、教學視導
與評鑑能力等。
2.學科素養:含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公開授課、教材教法及學習評量
等。
3.人格特質:待人親切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思、具理性思
維且能團隊合作。
(三)特聘教師遴聘程序
1. 初審:由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一位至三位人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送本局進行書面審查。
2. 複審: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舉行面試),高職、高中、國中、國小預定各錄取10名,置於本局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並公布各校。
3. 特聘教師聘用
(1)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向本局申請各項課程教學實驗及創新
計畫,例如高中領先計畫、國中亮點計畫及相關方案者,均得就本局公告之候用特聘教師選用適宜學校計畫者,自行聯繫候用特聘教師確認後完成媒合,納入方案之申請。
(2)前揭方案向本局申請通過後,案內候用特聘教師由本局聘為正式
特聘教師。
(3)每校申請以1名為原則。
(4)各校方案申請特聘教師總額以10名為限。
七、權利義務
(一) 方案申辦學校
1.原服務學校及方案申辦學校於排課時應充分討論,優先安排特聘教師課
務。
2.為鼓勵方案申辦學校,本局將視學校提出之整體申辦計畫需求,補助方
案申辦學校特聘教師配合款至多30萬元,用以發展教師社群、教育研
究、創新教學及實驗課程等。
3.方案申辦學校已申請高中領先計畫或國中亮點計畫補助經費者,得選用
特聘教師,但不予補助特聘教師配合款。
(二)特聘教師
1.特聘教師採全時公假支援他校,每週返校授課0至4節。
2.特聘教師於申辦學校蹲點服務時之授課時數上限規定,比照該校教學組
長之授課節數,超過部分得核實支領超鐘點費。
3.特聘教師至他校服務所需交通費核實編列,由原服務學校經費支應。
4.特聘教師授予證書,完成服務一年且績效優良者核予小功1支,以資鼓
勵。
(三) 候用特聘教師:列為本局候用特聘教師者授證並核予敘獎1次。
八、本案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九、本案特聘教師遴聘相關表件: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推薦遴選資
料審查表、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申請報名表、臺北市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特聘教師學校推薦表、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服務學校
同意書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推薦遴選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
料等另訂於附表。
十、本計畫經簽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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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
推薦遴選資料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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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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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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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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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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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國中 □國小 專長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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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審查項目 |
自我檢核結果 |
學校收件審查結果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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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表內容填寫完整,並完成填表人簽章。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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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務學校同意書填寫完整,並經服務學校校長同意簽章。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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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學設計一份,含與報名領域相關之一堂課教學錄影及其教案,且錄影檔案可開啟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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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依格式填寫,以影本簡單裝訂,不超過10頁,並提供一式兩份。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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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聘教師符合計畫第六點(一)特聘教師遴聘條件(1)基本資格(2)專業資格。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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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總 評 |
□ 資格審查合格,請於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 資格審查不合格,請於 月 日前完成補件,逾時不候。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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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教師: (完成自我檢核後簽名)
學校審查人員: (完成收件審查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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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
申請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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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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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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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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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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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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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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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照片 (半身2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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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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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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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公) (宅) (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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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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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領域 |
1.學校別:□高中職□國中 □國小 2.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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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內 重要經歷 |
相關經歷: 1.現職合格教師年資 年 2.曾任教報名領域相關科目年資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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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課程領導職務 □社群領導人 年 □領域召集人 年 □其他 |
行政職務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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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 及五年內 獲獎紀錄 |
專長 |
五年內獲獎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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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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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教師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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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
學校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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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學歷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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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不夠請自行增列。
學校承辦人: 處室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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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
服務學校同意書
茲同意本校 老師參與本市104學年度 學習領域特聘教師遴選。若通過遴選時,亦同意其擔任特聘教師。
此 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立同意書人:
(學校全銜)
校長 〈簽章〉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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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遴選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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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理念:意指反思教學尋求專業成長、掌握教育新知以改進或創新教學、與學校同儕合作形成教學夥伴關係、持續參與校內外專業進修成長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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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新表現:意指指導學生參賽、研發教材相關資料、公開授課紀錄、教學競賽得獎紀錄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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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研究與推廣分享:意指著作發表、創新教學教案、行動研究、曾經參與或正在進行的研究計畫、帶領校內外教學研究會議、研發教材、教法或教具、與校內外教師同儕分享教學或專業工作心得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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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超過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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