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研習資訊

臺北市105年度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請教師同仁踴躍參加。

{{ $t('FEZ001') }} EOJSG104

{{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105年度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請教師同仁踴躍參加。

一、      研習時間:105711星期一717星期日(共計一週)

二、      研習地點:雙園國中4樓花燈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興義街2)

三、      研習梯次及對象

(一)  初級班(30人)

1.  未具花燈製作經驗或稍具工藝教學基礎者,本市(在臺北市內學校即可,含市立、私立、國立等校)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藝術之教師(含退休老師)優先錄取。

2.  初級班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報名,惟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優先錄取。

3.  曾參加本局舉辦之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研習課程者,請報名進階班課程,未曾參加過初級班者,優先錄取。

4.  參加學員需完成一件個人創作作品106年度臺北燈節參展

(二) 進階班(30人)

1.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退休教師)曾參加過初級班者優先錄取,需附花燈相關研習證書。

2.  已具花燈製作經驗或具工藝教學基礎者,本市各級學校指導推展民俗藝術之教師優先錄取。進階班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報名,惟需附指導學生參與競賽得獎之相關資料。

3. 除已報名教師人數外,尚有名額時,得斟酌錄取本市學校學生家長,需附花燈

相關研習證書。

4.  未符合以上資格誤報進階班課程者,本局有權逕予調整梯次。

5.  為推廣傳承花燈技藝,參與本課程者結業後均需指導學生參加2017臺北燈節個人組或團體組競賽,指導學生參賽或自行參賽作品得獎者,依相關規定敘獎。

    6. 參加學員需完成團體創作一件作品,於106年度臺北燈節參展


四、      研習內容

(一) 初級班:花燈之設計、製作要領與實作(詳如課表,請自備工具)。

(二) 進階班:團體主題花燈之設計與實作(詳如課表,請自備工具)。

(三) 自行準備工具:尺、筆、筆刀、剪刀、斜口鉗、老虎鉗、尖嘴鉗、剪線鉗(剪斷鐵絲用)、十字起子、剝線鉗、絕緣膠帶、熱熔膠槍、膠條(2030條)、吹風機、彎剪刀(醫療儀器行購買)、(國畫顏料、壓克力顏料、布染料)任選一種、彩繪用具等。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71日(星期五)止。

六、      報名方式

(一)  臺北市請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登錄(http://insc.tp.edu.tw/)。

 

(二)    外縣市請傳真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02-2309-2941,洽詢電話:2303-0827131訓育組黃嘉德組長。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