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KTSIW112
{{ $t('FEZ002') }} 衛生組|
1.依上開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
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
2月31日以前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本局特於6月3日至8月5日規劃系
列體驗課程(附件1),全程參與者核予環境教育時數4小時,本課程免付
費,請踴躍參訓。
2.檢附『105年度臺北市政府第2期環境教育』課程1份,本案倘有疑問請
洽本局02-27208889分機7234廖世榮先生。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