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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研習資訊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程式教學課程實驗工作坊實施計畫

{{ $t('FEZ001') }} EOJSG104

{{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程式教學課程實驗工作坊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臺北市104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工作計畫。

二、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程式教學課程實驗實施計畫

貳、        目標

一、      發展系統化多元課程與教材,創新教學與評量,以深化本市資訊教育特色。

二、      以社群互動模式,提升教師課程發展能力,發展本市程式教學實驗課程。

三、      推廣本市創客與程式設計課程,培養本市各級學校相關師資與學生。

四、      邀集實驗夥伴學校,籌組課程教學發展專業社群;共同推動本市程式設計實驗計畫。

參、        辦理單位

一、      督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三、      承辦學校: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臺北市國教輔導團資訊教育輔導小組)

肆、        工作坊辦理日期、時間

一、      10487(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      104811(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三、      104818(星期二)上午9:00~12:00

四、      104825(星期二)上午9:00~12:00

伍、        工作坊地點:西湖國小會議室

陸、        參加對象

一、   本本市公立國中、國小104學年度已提出參與本實驗計畫之學校(共計18),每校務必遴派行政規劃教師或擔任授課教師、社團教師參加(學校團隊參加情形將作為教育局補助與考核之相關依據)

二、   另有意參與申請後續年度實驗計畫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三、   每次工作坊以30人為限,參與成員給予公假。

四、   參與人員請自備筆記型電腦、環保杯筷。

 

柒、        工作坊流程

()87

時間

課程內容

 

國小組

國中組

8:40~9:00

報到

9:00~10:00

國民中小學程式設計教學課程綱要(國小部分)

各校計畫審查意見分享

賴阿福教授

盧東華教授

10:10~11:10

各校計畫審查意見分享

國民中小學程式設計教學課程綱要(國中部分)

楊凱翔教授

賴阿福教授

11:20~11:40

本工作坊班務說明

11:40~12:10

綜合座談

()811

時間

課程內容

 

國小組

國中組

8:40~9:00

報到

9:00~10:00

各校成果發表概念分享

程式設計課程經驗分享

賴阿福教授

待聘

10:10~11:10

程式設計課程經驗分享

各校成果發表概念分享

待聘

盧東華教授

11:20~11:30

實驗課程開發

11:30~12:10

綜合座談

 ()818

時間

課程內容

 

國小組

國中組

8:40~9:00

報到

9:00~10:00

PICO-BOARD(SCRATCH TOOLS) 在程式設計課程之運用

各校實驗課程共同備課

待聘

盧東華教授

10:10~11:10

各校實驗課程共同備課

PICO-BOARD(SCRATCH TOOLS) 在程式設計課程之運用

賴阿福教授

待聘

11:20~11:50

實驗課程模組開發

11:50~12:10

綜合座談

()825

時間

課程內容

 

國小組

國中組

8:40~9:00

報到

9:00~10:00

各校實驗課程之檢視與修正

開源程式碼與機械手臂在程式設計課程之運用

賴阿福教授

連宏城執行長

10:10~11:10

開源程式碼與機械手臂在程式設計課程之運用

各校實驗課程之檢視與修正

連宏城執行長

盧東華教授

11:20~11:50

啟動記者會、成果發表分工

11:50~12:10

綜合座談

捌、        報名方式

一、      每校1-3名,即日起至工作坊研習日前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www.insc.tp.edu.tw)報名。

二、      每次研習日期前4個工作日為該次研習報名截止日。

玖、        本案聯絡人

一、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小黃蜀雅老師

二、      聯絡電話:2797-1267172

三、      信箱:hsyea@hhups.tp.edu.tw

壹拾、 預期成果

一、      推動程式設計課程,發展本市特色之資訊教育。

二、      籌組領域專業學習社群,提升國中小教師課程發展及教學評量能力。

壹拾壹、    經費需求: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編列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壹拾貳、    本計畫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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