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OJSG104
{{ $t('FEZ002') }} 教學組|
一、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二點增列視導內容含:教育行政、學校行政、課程教學、學生學習、重要公共政策及教育政策之執行及家長會組織運作相關事宜。
(二)第六點增列(十)接獲學校案件通報時,督導學校依相關法規處理。
二、本要點其餘修正內容請詳參附件修正條文對照表。
三、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70500J0017,請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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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