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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一般公告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業奉總統本(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411號令修正公布

{{ $t('FEZ001') }} KTSIW112

{{ $t('FEZ002') }} 衛生組|

旨揭修正案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368號(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本次修正條文第十一、十二、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條請各校公告週知,放寬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得使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陽性之器官,並配合免除相關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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